近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在“地方节能实践”板块发表了山西省能源局供稿的《山西:立足资源禀赋有力有序推进节能降耗》的文章。文章指出,山西省在深入推进节能技术改造过程中,细化改造任务。省委、省政府制定印发《山西省重点行业能耗双控行动方案(2021-2025)》,对全省六大高耗能行业约280户重点企业(设备)、煤炭洗选行业2000余户企业开展节能改造进行安排部署,并将节能改造任务细化到地市、企业、项目上,同时明确了节能改造的年度任务,力争节能改造完成后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节省能耗630万吨标准煤以上。
原文如下:
“十四五”以来,山西省坚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确保完成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任务的前提下,着重在“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八个字上下功夫,立足山西资源禀赋,力求用小成本实现大收益,为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能耗要素保障。
一、坚持高位推动,持续聚焦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一)持续系统谋划。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制定印发《山西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山西省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管理工作方案》《山西省节约能源“十四五”规划》等文件,构建“1+N”节能政策体系。
(二)完善能评制度。制定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优化能耗双控工作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关于进一步优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完善节能审查制度建设,创造性提出分类审查办法,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能耗情况,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先进性审批、标杆性审批、能耗替代审批”,充分发挥节能审查的源头把控作用,切实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
(三)坚持目标导向。综合发展阶段、发展定位等因素,按照差异化原则,科学分解各市“十四五”和各年度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优化考核频次。科学评价各市目标完成进展,按季度进行节能形势分析。
二、坚持从严管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
(一)强化政策约束。印发《关于做好“两高”项目分类处置工作的通知》,对全省“两高”项目进行全面起底,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印发《山西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从“两高”项目范围,在建、存量、拟建项目管理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印发《山西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试行版)》,进一步明确“两高”项目范畴,管理更加精准有效。
(二)严格项目准入。对拟建项目采取“市级科学论证、省级联席审核”的审查流程,率先建立“两高”项目省级联席审核会议制度,近两年审核通过的15个拟建“两高”项目全部落实上大压小、产能和能耗替代,能效全部达到标杆水平,实现“上项目不增能耗”,能耗量减少约32万吨标准煤
(三)完成项目整改。对未办理节能审查手续违规建设的“两高”项目,研究制定整改办法,明确在建项目需完善节能审查手续后方可继续建设,存量项目需编制节能整改方案并经省级节能审查机关备案后方可恢复生产,对不符合条件、无法整改的依法依规关停取缔,纳入我省清单的82个违规项目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坚持靶向发力,深入推进节能技术改造
(一)细化改造任务。省委、省政府制定印发《山西省重点行业能耗双控行动方案(2021-2025)》,对全省六大高耗能行业约280户重点企业(设备)、煤炭洗选行业2000余户企业开展节能改造进行安排部署,并将节能改造任务细化到地市、企业、项目上,同时明确了节能改造的年度任务,力争节能改造完成后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节省能耗630万吨标准煤以上。
(二)精准服务指导。组织各市和第三方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十四五”以来,为近百户用能单位实施了节能诊断,提出280余项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有效推动企业节能增效。选取试点市立足当地实际开展工作,聚焦重点行业,组建专业技术团队对存量技改项目和具备技改潜力的企业进行细致摸底,深入挖掘节能技改潜力,科学开展节能量审核评估,腾出能耗空间,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
(三)创新合同能源管理。2023年11月,印发《关于创新合同能源管理促进区域能量优化的通知》,探索推广促进区域能量优化等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在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布局一批技术水平领先、节能效果突出、能源互补利用、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实现区域能源及余能“吃干榨净”。2024年1月,邀请国家节能中心赴运城市参加“创新合同能源管理促进区域能量优化”示范试点项目启动会,组织节能诊断专题讲座,选取试点县开展现场诊断服务,为全省首个县域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推进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节能改造成效显著。通过深入推进节能改造,重点领域能源使用效率持续提高,2022年,我省焦炭、煤炭、氧化铝、水泥、钢铁、火力发电等领域单位产品能耗较2020年分别同比下降10.5、8.7、6.8、3.5、1.6、1.2个百分点,相当于节省能耗约482万吨标准煤。
四、坚持协同联动,全社会共同推进节能降耗
(一)工业领域率先发力。加快推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在产钢铁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焦化行业先进产能占比达到96.6%,“十四五”前两年,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6.8%,为全社会能耗强度下降提供坚实保障。新兴基础设施能效不断提升,全省在用数据中心平均实测PUE降至约1.24,其中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降至约1.2,4户企业获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4户企业入选国家新型数据中心典型案例。
(二)建筑领域扎实有效。2023年,全省建设绿色建筑1943.22万平方米,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为97.09%,超过年度目标任务17.09个百分点;新开工装配式建筑623.54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为31.37%,超过年度目标任务7.37个百分点。先后发布《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近零能耗公共建筑技术标准》等地方标准,夯实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支撑。
(三)交通领域积极推进。绿色高效物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进展顺利,太原、大同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通过验收。2023年起,全省各市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全部为新能源车。截至2023年10月,全省11个设区市建成区公交车中,新能源车和清洁能源车占比达97.2%;截至2023年,全省11个设区市建成区巡游出租车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占比为100%。推进公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省132对运营服务区安装充电桩816台,实现了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
(四)公共机构稳步进行。2022年,全省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较2020年下降3.58%、6.59%和4.33%,完成“十四五”阶段性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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