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就“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进展滞后约谈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重庆市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同志。
约谈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节约优先,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地做好节能工作,用最小成本实现最大收益。能耗强度下降是“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的重要标志。“十四五”前两年,扣除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后,浙江、安徽、广东、重庆等地区能耗强度下降仍滞后于“十四五”目标进度要求。有关地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管理松弛,节能审查、节能监察、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等工作开展不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存在短板,可再生能源消费水平有待提高,节能形势十分严峻。
约谈强调,有关地区节能主管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紧盯“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任务,按年度按季度强化进度管理,分地市、分行业、分企业全面摸排能源消耗、投入产出、成本效益。要严格实施节能审查,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口,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要深入开展能效诊断,强化节能技术和资金支持,加大存量项目节能改造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消费,提升节能管理精细化水平,强化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坚决杜绝以节能、“双碳”为名“一刀切”限制企业用电。
有关地区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表示,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梳理节能工作进展情况,找准制约能耗强度下降的问题短板,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用措施,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
此前的9月1日至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就“十四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展滞后分别约谈湖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
近日,贵州省工信厅公布了2023年度第一批国家工业节能监察结果,在监察的97家企业中,能效标杆企业仅有14家,能效未达标的企业,90%以上监察结果均为“存在落后机电设备,能源管理体系需完善”。
从国家监察的频率与力度可以看出,节能工作已成为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的工业企业也将成为审查重点,工业企业应尽快完成能耗自查与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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