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重点领域碳中和路径举措如下:
1.开源谱写新篇章。大力发展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新型光伏电站,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开展深远海风电建设示范试点以及市外来电通道建设,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进零煤城市建设,确保崇明区全域范围无燃煤设施,推进长兴岛电厂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试点示范。
2.节流彰显新风貌。坚持节能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提高新增产业项目准入要求,将单位增加值(产值)能耗水平作为项目引入的重要标准,严格节能审查验收闭环管理。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加强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加快推进智能化终端基础设施在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中的应用。
3.转型发展新经济。推进现代绿色农业全面发展,发展资源循环型现代绿色种养业。加快海洋装备产业绿色转型,打造千亿级长兴海洋装备产业集群。坚持传统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并重,支持龙头企业引领构建产业链和创新链。创新发展高端服务业,打造特色鲜明、功能互补、产业联动的活力新康养特色小镇,深化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
4.提升优化新交通。推进低碳货运体系建设,构建集约高效运输结构。扩大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加速推进公共服务车辆低碳转型,加快社会乘用车领域新能源推广。完善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公交、出租、货运等领域的集中式充(换)电场站建设,推动智能公交规模化示范应用。
5.打造城乡新格局。推进城乡生态空间结构优化,合理控制城乡建筑面积总量,持续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推进分布式太阳能、生物质能和热泵技术在建筑中多元化、规模化应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深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继续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
6.变废为宝新资源。推进固废源头减量,综合提升固废收集处置能力,构建固废高效资源化利用体系,培育创建固废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拓展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等多种离田利用方式。
7.培育发展新科技。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和创新中心,引进碳中和研究院,成立碳中和技术创新联盟,打造一体化的新型研究平台。建立碳中和产业园,开展零碳或近零碳应用示范,着力打造碳经济。建设世界一流“农业科创岛”,加快蔬果生产“机器换人”步伐,布局“数字农场”“无人农场”,巩固壮大高科技农业集群。
8.全民参与新风尚。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市民低碳行动、节能减排、减塑限塑等专项活动,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公众日常生活,增强公众绿色低碳意识,让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9.提质增汇新生态。巩固提升森林碳汇能力,通过环岛森林片区、生态贯通林带建设,形成群落多样、生态与景观兼顾的城市森林体系。完善城乡公园体系,有序推进“海上花岛”建设。持续开展湿地修复,增加湿地植被面积,增强湿地生态系统固碳能力。
实施十大碳中和特色示范,具体包括:
1.重点区域:在横沙岛集中示范低碳农业种植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将横沙现代农业园区打造成为高标准现代农业引领示范区。
2.能源领域:建成若干个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新型光伏电站,加快推进港西镇渔光互补项目建设,推进整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3.新基建领域:建设绿色数据中心等试点项目,通过液冷技术、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等技术应用,探索数据中心近零排放。
4.工业领域:建成一批绿色低碳(含近零碳)园区和绿色低碳(含近零碳)工厂,推进新建企业绿色工厂全覆盖。
5.建筑领域:建成一批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在陈家镇国际实验生态社区范围内集中示范超低能耗建筑,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
6.交通领域:建成一批交通近零碳排放示范项目,开展交通枢纽场站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低碳码头示范、非道路移动源清洁能源化示范和氢燃料电池应用等示范。
7.农业领域:建成一批生态循环示范基地,开展水稻秸秆离田高值利用以及化肥减量增效、保护地水肥一体化、可降解农覆膜栽培等技术示范。
8.公共机构领域: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建成一批低碳(含近零碳)排放示范单位。
9.居民生活领域:在全区范围内创建一批高质量的低碳社区(含近零碳排放社区)。
10.碳汇领域:在重点区域或重要节点的公益林,建成若干个森林抚育增汇示范基地,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四是强化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探索建立区级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健全综合绩效评估机制。加大碳中和示范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加强统筹协调、责任落实和督查考核,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碳中和战略引领推动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实现新突破,为上海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国家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现将《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2年11月15日
实施方案图解和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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